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,可在何时提出质疑?
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
作日内,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。
《政府采购法》第五十二条规定,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、采购
过程和中标、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,可以在知道
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,以书面形式向
采购人提出质疑。
同时,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》第五十三条说明,政府采购法
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,是指:
(一)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,为收到采购文件之
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;
(二)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,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;
(三)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,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
公告期限届满之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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