招投标小知识 │ 公布中标结果后,如果中标人存在虚假业绩如何处理?

作者:中国招标公共服务平台 浏览: 发表时间:2019-09-27 10:39:56 来源:中国招标公共服务平台

公布中标结果后,如果中标人存在虚假业绩如何处理?

中标、成交无效,应作废标处理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七十七条明确规定:供应商有

下列情形之一的,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

款,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,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

动,有违法所得的,并处没收违法所得,情节严重的,由工商行

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:

(一)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、成交的;

(二)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;

(三)与采购人、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;

(四)向采购人、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;

(五)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;

(六)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。

供应商有前款第(一)至(五)项情形之一的,中标、成交无效。

EN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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